信息化教学能力是教师恰当地运用信息技术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设计、开发、实施、管理和评价的能力,是以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率为目的,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的新型教学能力。信息化教学能力是信息化环境下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核心能力。
(一)“互联网+”要求更新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发展的内容
“互联网+”把移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融于一体,把优质的海量教学资源与线上线下学习活动聚合起来,不断催生新的教育形态,教学环境的革新对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要“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教学水平、创新教学模式”“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网络化泛在学习新模式”“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探索未来教育教学新模式”。在此,国务院明确要求教师不仅能在新技术环境下有效教学,而且要能够利用新技术开展教学创新。
另外,以培养“具有学习掌握技术的兴趣和意愿”、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发布,要求教师做好技术运用的表率,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实践创新的能力。可见,要让中小学教师肩负起运用技术创新育人的新使命,必须不断更新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发展的内容。
(二)“互联网+”要求更新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评估的标准
由于信息化教学能力发展内容具有不断更新的动态性特点,许多国家政府和专业机构,不仅研制和颁布了有关标准指导和规范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的发展,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教师信息和通信技术能力标准》、韩国的《教师ICT应用能力标准》等,并且还根据信息技术对教学的变革,不断修改完善甚至颁布新的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例如美国政府不仅发布了《面向教师的美国国家教育技术标准》更新版(2008),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还颁布了《AECT标准(2012版)》,对职前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国政府一直很重视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中央政府多次要求“要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提高教学效果”。教育部在颁布《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2004)十年后,为了应对“互联网+”对教师能力的新挑战,又启动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研制颁布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2014),要求从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以及学习与发展等五个方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
(三)“互联网+”要求革新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发展的方式
面对我国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师资水平不均衡的现状,要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身处不同地域、专业背景和信息化教学能力千差万别的1000多万中小学教师有效开展全员培训,传统的教师专业发展方式难以满足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发展的不同需要,必须寻求新的能力发展方式。
“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为人们学习提供了云端一体化的智能学习环境、互联互通的优质教育资源云服务,丰富多元的网络学习空间和即时便捷的泛在学习环境。“互联网+”对教育的变革为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发展带来的新手段,不仅使中小学教师将云教育资源的应用与专业能力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二者的互促互动中创新学习方式,而且为每位教师获得适切的个性化培训和学习提供了新途径。
然而,如同“信息化与教育教学‘两张皮’现象仍然存在,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积极性有待提高,力度有待加大”的信息化教育现状下,不仅许多身处智慧教室的教师,依然使用陈旧的方法和手段教学,许多培训机构也仍在用过时的手段培训教师,《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指出,要“增强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创新教育教学的能力,使信息化教学真正成为教师教学活动的常态”,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首先要正视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发展面临的问题,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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